洛阳市职业技能鉴定
一、申报资格:
根据国家规定的各工种的各级别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详情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标准实施手册》。
二、受理单位:
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的鉴定站。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标准实施手册》。
四、申报时需携带资料:
考生花名册及考生花名册软盘。
五、办理的程序:
1、报名:申请鉴定的单位提前十天向鉴定单位提交考生花名册及花名册软盘,办理准考证,交纳考务费。鉴定单位确定鉴定时间、地点、工种及人数。
2、考前准备:申请鉴定的单位按照鉴定单位发给的准备通知单,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如理论考试的教室,技能考试的场地、材料、工具,还有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等)
3、监考:鉴定单位确定监考人员,理论考场每场2人监考,技能考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考人数,各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4、评卷:由鉴定单位组织评卷、登分,并把每个考生成绩输入电脑。
5、办理职业资格证书。从考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由申请鉴定单位带上每个考生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黑白或彩色均可),到市劳动保障局技能开发科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编制考生花名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标准实施手册》规定的申报条件,对考生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造册。
2、考务费:按洛阳市物价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洛价费[2004]1号文件执行。
3、咨询电话:6329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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